舒兰市畜禽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 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舒兰市畜禽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舒兰市畜禽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厂区总占地8100m2,总建筑面积1600m2。主要建筑有屠宰车间、待宰间、冲淋间、办公室、锅炉房等。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屠宰生猪15万头。 二、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施工将对地表水、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等产生影响。 (2)项目运行过程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对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工艺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行过程生产车间各种泵类、锅炉鼓引风机、屠宰及分割生产线、传输设备等生产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原材料处理、生成废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生产废水为高浓度废水(冲待宰圈废水、冲猪、烫猪及冲猪下货废水、冲胴体废水、冲设备废水以及冲洗地面废水等整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清洁下水,高浓度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高,拟连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罐车运至舒兰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清洁下水直接排放至舒兰市污水处理厂,经其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细麟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针对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及待宰圈产生的恶臭气体,拟采取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锅炉拟采用高效布袋除尘设施进行处理,能够确保其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非重点区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对于各种高噪声设备,可针对不同设备采用有针对的降噪减振措施。 (4)固体废物 各种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处理与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原则,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同,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所以,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在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新鲁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联系 人:张经理 联系人电话:13704340269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431-85954845 九、公告起止时间 2017年9月27日——2017年10月17日 吉林新鲁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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