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钱光光123456 于 2017-9-28 16:17 编辑
1、项目名称: 年产30000t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云南铭畅科技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4、监测单位: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5、验收审批部门: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
6、主要建设内容:云南铭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t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母格村,项目属新建,主要产品为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母液、缓凝型成品)。本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共计1600m2,其中生产车间为单层钢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1100m2,办公楼及员工生活用房建筑面积500m2。 主要监测结论: (1)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口废水已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即:化学需氧量≤50mg/L、悬浮物≤10mg/L、动植物油≤1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mg/L、氨氮≤5mg/L、磷酸盐(以P计)≤0.5mg/L。 (2)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恶臭排放已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噪声: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噪声监测点均已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即: 昼间≤60dB(A),夜间 ≤50dB(A)。 (4)固体废弃物: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弃包装材料、产品实验固废、隔油池废油、泔水、厨房垃圾、生活垃圾、污泥。废弃包装材料、产品实验固废、厨房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东村村民委员会母格村民小组清运处理。隔油池委托东村村民委员会母格村民小组清掏,油脂、泔水由东村村民委员会母格村民小组处置。目前污水处理设施未产生污泥,待有污泥产生时污泥交由东村村民委员会母格村民小组清运处理。综上所诉,项目区各项污染物已得到妥善处置。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日。
9、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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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昆师路2号(昆明学院内)
(2)云南铭畅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 13888062079(王先生)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母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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