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林缘香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新型冰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概要
云南林缘香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新型冰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在原有年产1000吨合成冰片生产装置基础上,新建一个皂化车间和对原有二结晶提车间进行改造而设置的。项目建设中,保持原合成反应装置及总产能的生产设施,将原1000吨合成冰片的产量减至900吨。即从原冰片的生产原料中调出供100吨新型冰片使用的生产原料。项目建成后,该公司的冰片总产能为:900吨合成冰片和100吨新型冰片。 项目建成后,不增加现有锅炉负荷和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均不外排;固废处置率100%;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环境风险程度在可接受水平范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林缘香料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总 联系电话:1519871251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18725174943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提出可行的环保措施——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了解程度; (2)对项目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 (3)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 (4)从环境角度考虑,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 (5)其它建议。 六、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云南林缘香料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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