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久翔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甲基叔戊基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环境监测数据技术审查的通知》(陕环评估(2009)11 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宝鸡久翔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甲基叔戊基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宝鸡久翔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甲基叔戊基醚项目。 建设概况:宝鸡久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于宝鸡市凤翔县长青工业园内投资5000万元新建10万吨/年甲基叔戊基醚生产线1条,购置预反应器、催化蒸馏塔、甲醇回收利用系统、烃泵、空压机、水泵等设备,同时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和附属设备。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鸡久翔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长青工业园内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709176588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一阶段: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法律法规、当地各项规划及环境资料,初步的工程污染因素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完成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等级、范围; 第二阶段:进行全面、系统的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完成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评价结论,明确项目可性性,完成报告书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存在什么问题?
3、您认为本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会造成的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在环境保护措施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宝鸡久翔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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