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乌龟 于 2017-10-10 14:22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及《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环〔2015〕3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办龙兴北路西南地块,于2013年1月取得环保批复:深环批函[2013]087号。现因发展需要,拟增加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扩建,扩建后预计达到猪日宰3000头、牛日宰200头、羊日宰500只的生产能力。项目生产工艺包含检验、击晕、刺杀放血、脱毛、剖腹、分切等。
二、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情况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员工办公期间生活污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恶臭废气、食堂和肉制品加工油烟废气;项目投产后,车间主要设备噪声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以及宰车间、屠宰车间外的牲畜嚎叫噪声;固废: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大气环境:① 恶臭气体:及时清理待宰间以及屠宰车间内的牲畜粪便、胃内容物,并采取干法收集,尽量少接触水,碎肉和碎骨也应及时清理;加强对待宰间和屠宰车间的通风,并及时清洗地面;屠宰车间和待宰间的地面应设计一定的坡度,并设排水沟;待宰间、屠宰车间、废水处理站等恶臭产生单元周边建设绿化隔离带,宜种植叶密、对废气吸收能力强、有花香的树木;在排气系统中安装除臭剂。对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针对各恶臭污染源,采用微负压集气系统抽至废水站作曝气空气源,基本可以保证80%以上的恶臭去除效率。② 锅炉废气: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作为锅炉燃料,周边环境影响轻微。③ 油烟废气处理:本项目食堂、熟食加工间油烟净化措施建议采用静电复合式净化机,除油效率应达85%以上,使排放的废气中油烟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2 mg/m3)。 地表水:项目运营产生的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13457-92三级标准及龙田污水厂进水设计指标中较严者后,排入龙田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排污均回用于车辆冲洗和绿地、道路的浇洒。 声环境:加强猪待宰间和牛羊待宰间的隔音措施,加大上述两侧的绿化密度。将待宰间的赶猪(牛羊)道设置在尽量远离厂界的一侧,在赶猪道两侧加装隔音板。待宰间与项目边界侧之间多种植高大的植物。在设备选型上注重选择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除考虑采取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外,还应当考虑削减房间内的混响效应。在此基础上,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固体废物:牲畜粪便外卖给菜地、果林等农产品生产行业;肠胃内容物一般可作为鱼饲料处理;碎肉渣用于炼油;牲畜鬃用于制作油漆用刷、枪炮用刷、工业用刷和生活用刷;蹄壳类外售直接用于熬胶进行明胶生产;皮、骨、牲畜血等作为工业原料。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吸附后的饱和活性炭等固废,本项目拟交由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处置,污泥送至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或焚烧处理,活性炭进行再生利用。一旦检验出带有传染病病菌或已被传染的动物及其肉品和粪便,本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在企业落实相应的固废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并不直接外排入环境,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其环境影响在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是否理解项目建设内容? (2)对评价考虑的项目主要污染因子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补充? (3)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如不满意需要补充哪些? (4)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反对,其理由是什么?其他建议? 公示期限为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23日。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 zhongnanhuanjing@163.com;或来电至:0371-55318086,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的进展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5-28281999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龙兴北路135号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3-31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0371-55318086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 邮 编:460016 2017年10月10日 深圳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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