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污泥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本溪市污泥资源化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本溪市污泥资源化项目位于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镇火连寨村,本溪金泰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院内,是污泥无害化处置场所,设污泥处理车间、原料车间、建材加工车间、成品车间、生物质燃气机,利用本溪金泰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有办公楼办公。污泥处理车间与原料车间建筑面积3000m2,为新建;建材加工车间与成品车间建筑面积共1800m2,其中1080m2利用本溪金泰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有闲置厂房。露天陶粒砌块成品库1800m2。本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污泥5万吨。主要产品为由污泥制成的陶粒及陶粒建材切块,项目建成后,达到建设投产年产烧结陶粒7万立方米,通过再加工,可产出10万立方米的高强轻质保温陶粒建材切块的产能,生物质天然气产量为396万m3/a。 2、建设单位:本辽宁恒宇环保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忠君 电话:13304245168 5、3、环评单位: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易彤 电话:18741828160 4、环境影响: ①废气:原料装卸过程产生粉尘,污泥库房产生的恶臭,炉窑燃料燃烧及污泥烧结过程产生SO2、烟尘、NOx、HCl、CO、重金属等。②废水:生产用水均在烧制陶粒过程中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本溪金泰重工(集团)有限公司。③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包括炉窑风机运转噪声、陶粒制动切割等。④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陶粒切割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烟尘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 5、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气: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再通过管道输送到活性炭吸附、等离子和光触媒一体化装置进行脱硝除臭综合处理。②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本溪金泰重工(集团)有限公司。③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距离衰减。④固废:陶粒切割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烟尘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小结:本项目生产装置产生的污染源经治理后,排放的污染物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企业只要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真正做到环保措施与项目主体工程“三同时”的条件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您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的咨询电话反馈信息。 本辽宁恒宇环保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