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万辆智能电动助力自行车、4万辆运动自行车、2万套休闲运动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广州瑞骑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安路自编11号之八001,建设单位将属于本公司的厂房C、D座二楼、办公楼一层的一半,二楼、食宿楼二、三、四层、抛丸车间、厂房A、C座二楼走廊、F座2楼(成品仓库)作为本项目使用。项目占地面积约167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521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主要从事各类中、高档自行车的生产,包括:山地车、城市车、折叠车、表演车等系列。年产智能电动助力自行车3万辆,运动自行车4万辆,休闲运动器材2万套,本项目涉及到抛丸和喷漆工艺。本项目设有员工70人,全年工作300天,一天8小时制,其中43人在厂内食宿,剩余员工在厂外食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安路自编11号之八001
建设单位:广州瑞骑车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艳容
联系电话:1360001913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5号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1392622924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 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声环境预测、清洁生产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广州瑞骑车业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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