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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协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嵩县大章乡大万石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信息洛阳市协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嵩县大章乡大万石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承担,目前环评报告书初稿基本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报告书有关内容,以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与意见。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洛阳市协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嵩县大章乡大万石英矿位于嵩县大章镇万村一带,行政区划隶属于大章镇(万村)。矿区交通便利,矿区至大章镇约12km,有简易公路相通,由大章镇至嵩县约26km,有洛(阳)-栾(川)公路相通。 大万石英矿2000年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经多次延续,矿山现持有采矿证证号为:C4103252009077220026762,由嵩县国土资源局颁发,有限期限为四年零二月,自2013年9月2日至2017年11月2日。开采矿种为玻璃用石英岩、长石,生产规模为5万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山面积0.8355km2。 2012年6月洛阳市协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洛阳千山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对矿区进行生产勘探工作,2013年1月提交了《洛阳市协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嵩县大章乡大万石英矿生产勘探报告》。2013年1月,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以“洛国土资储备字[2013]3号”予以备案。2013年6月,洛阳千山矿业服务中心编制完成了《洛阳市协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嵩县大章乡大万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3年7月,嵩县国土资源局以2013-01号予以备案。 根据《洛阳市协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嵩县大章乡大万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8355km2,开采深度:+900m~+700m标高。矿区内圈定石英、钾长石矿体1个,保有石英岩(122b)+(333)矿石量113732t;保有长石矿(122b)+(333)矿石量99985t,合计21.37万t。设计利用储量20.93万t,可采储量17.79万t。设计生产能力为5万t/a,服务年限3.9a(不含基建期0.5a)。 矿区内布设1个采区,采用地下开采,开采方式为浅孔留矿法,PD735平硐与已有斜坡道XPD735连接形成开拓系统,共划分770m、735m、700m三个中段,布设主平硐、PD770回风平硐。 项目主要由地下开采区、废石场、表土堆场、办公区及矿山道路等组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将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1)建设期环境影响简述 噪声:矿区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来自各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 废气:建设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废石场、工业场地的平整过程中,在大风天气下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风蚀扬尘等。污染物均为无组织排放。 废水:建设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 固体废物:建设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基建工程产生的废石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 生态:施工过程中的废石场建设、工业场地平整等工程将引起局部水土流失加重,造成场地局部生态环境恶化;工业场地、矿山公路及废石场的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土地,使植被遭到破坏。 (2)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空气形成的污染主要可分为:一是井下凿岩、爆破、铲装时产生的粉尘;二是矿石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扬尘;三是废石堆存产生的风蚀扬尘等。 废水:本工程运营过程中主要废水污染源是职工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生产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土石和员工生活垃圾。 生态: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体现在废石场、工业场地及运输道路建设等环节。 三、拟采取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 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进行;制定运输计划,将运输任务安排在白天;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等。 废气:尽量缩短建设期,及时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大风天气施工必须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及其它易飞扬的散状物料,应储存在临时库房内或密闭存放,运输时防止漏洒和飞扬。运输物料的车辆应限速,不得超载,并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 废水:评价建议在设置集水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它废水收集于集水池内,用于场区绿化。 固体废物:废石全部送入废石场堆存。要求对工程已有废石场进行治理,建设挡渣墙和排水设施。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两个垃圾箱,定期运往乡镇垃圾转运站。经过落实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都可以得到合理存放,对环境的影响微弱。 生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植被破坏;采取有效的宣传手段,加强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施工时先将表土挖出保存,开采结束后用于覆土恢复植被,尽量恢复林地原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施工区域范围,以免造成更大的植被破坏;不得随意砍伐树木。 (2)运营期 废气:井下废气主要为井下凿岩、爆破、铲装是产生的粉尘。为减小上述污染,设计采用湿式凿岩和湿式爆破作业方式,采用集中抽出式通风方式,凿岩后采取加强通风,使得粉尘和瞬时爆破烟雾产生量大大降低;并在产尘点及通道加强洒水、喷雾,提高坑内空气的含水率,可有效降低坑内粉尘。同时井下设置有通风设备,加强通风;废石场在晴朗有风的天气下,会产生一定量的风蚀扬尘。设计设专人并配以人工洒水装置,定时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干燥大风天气多洒水,多雨时可适当减少洒水次数;运送的矿石表面用苫布遮盖;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洒水降尘;矿石废石堆场采用专人负责并配以人工洒水装置,定时洒水的方式来抑尘。 废水:矿井涌水治理拟采取的措施为设置矿井涌水沉淀池,对矿井涌水沉淀后回用于采矿生产、工业场地废石场洒水降尘。多余的矿井涌水达标后排入地表水体。职工生活污水经废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不外排。办公生活区设置旱厕,粪污水由附近村民拉走用于农田施肥。 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运行平稳可靠、噪声小的设备;在设备与地面、支架之间进行减振处理;在办公区、场地四周加强指数绿化,种植乔灌草结合的立体隔声林带,降低噪声传播,也改善周边环境;对采矿工业场地进行合理布局。 固体废物:矿区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人员生活垃圾和采矿废石。废石场按照水保和环评要求进行施工,设置挡渣防洪设施。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运往乡镇垃圾中转站。 生态:在工业场地和运矿道路加强绿化;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开采区域进行开采。对采区开采及废石处置加强管理,防治地质灾害,进行绿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本项目的建设将加快嵩县大章镇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的经济繁荣,给当地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总体规划,拟采取的各项清洁生产措施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止措施可使工程对环境污染控制在最低程度,无污染物排放。因此,本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五、公示期限及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有疑问、意见和建议的公众,可在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或直接致电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及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六、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的名称:洛阳市协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庄总 1583885799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李工 0371-63863311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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