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龙母河(A板块)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株洲市龙母河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委托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龙母河(A板块)基础设施项目的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的规定,现就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龙示范区,北至震云路、南至云海大道、西至龙母河樱花长堤、东至龙三路、腾龙大道。本次设计包括8条城市道路建设,总长约 18080m,其中主干路路幅宽40m的云海大道、云天大道,总长4680m;次干路路幅宽32m的震云路、升龙大道,总长6540m;次干路路幅宽24m的莲花路、柳林东岸、樱花长堤、云憩路,总长6860m。总征地面积1683.3亩,总投资222826.03万。 主要工程内容为征地拆迁、土地整理、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及附属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①水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为生产废水对受纳水体的影响,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有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路面冲洗废水;运行期影响主要是路面径流对纳污水体的影响。 ②大气环境:大气污染包括施工机械尾气及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污染物为SO2、NO2、PM10等。 ③声环境: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 ④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及土石方弃方。 ⑤生态环境:项目区建设对水土流失、动植物生境、水生生态影响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求 针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提出废污水处理措施、环境空气质量保护措施、噪声控制措施和生活垃圾处理措施;结合施工布置,对施工区采取植物和工程措施,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及鱼类保护;同时,关注营运期的水质保护及监测。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修建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兴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河流规划,有利于对局部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在项目建设期间将增加当地就业机会,对地方经济有一定的带动作用。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自然环境方面,由于工程施工、工程运行等活动对水环境、动植物等产生不利影响,但采取相应的保护与改善措施后,大多不利影响可以得到预防和减缓。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存在制约工程开工的环境因素,本工程建设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影响附近居民、相关单位等。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过程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您对该工程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您对该工程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直接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株洲市龙母河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苏龙 | 联系电话:18975357198 | 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 |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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