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林缘香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新型冰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概要 云南林缘香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新型冰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在原有年产1000吨合成冰片生产装置基础上,新建一个皂化车间和对原有二结晶提车间进行改造而设置的。项目建设中,保持原合成反应装置及总产能的生产设施,将原1000吨合成冰片的产量减至900吨。即从原冰片的生产原料中调出供100吨新型冰片使用的生产原料。项目建成后,该公司的冰片总产能为:900吨合成冰片和100吨新型冰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项目建成后,只有少量工艺废气产生,不增加现有锅炉负荷和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极小; 2、废水,项目生产中生产废水和生活均不外排,对当地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3、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的影响极小。 4、声环境,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在可接受水平范围。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3)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4)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5)本项目拟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污染物经处理或处置后排放量较小,无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 四、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各敏感点张贴公告相结合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云南林缘香料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总 通讯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六街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15198712515 2、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工 联系电话:18725174943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负责。 云南林缘香料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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