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双龙营镇金文华竹山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丘北县双龙营镇金文华竹山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丘北县双龙营镇金文华竹山石场项目 (2)建设单位:丘北县双龙营镇金文华竹山石场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丘北县双龙营镇太平村民委大井村,地理坐标为东经 104°10′31″~104°10′39″,北纬 24°13′45″~24°13′51″。 (5)开采规模:开采石灰岩矿30万t/a (6)生产规模:年生产、加工石材30万t/a (7)开采方式: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8)矿界范围:0.0252km2,开采标高1702~1622m (9)矿山服务年限:服务年限6年 (10)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露天开采区、石料加工堆放区、办公生活区和矿山公路、弃渣场等。本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4.65hm2,其中开采区范围面积为2.52hm2、石料加工区占地面积为0.2797hm2,堆料场占地面积为0.3003hm2,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为0.22hm2(包括住宿、食堂、办公室、洗澡室及旱厕等),弃渣场占地面积0.5hm2,采场道路占地面积为0.69hm2、机器维修间占地面积为0.14hm2。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拆迁及移民安置,对于工程占用的耕地采取一次性补偿的方式处理。 (11)产品方案:公分石16.7万t/a、瓜子石5.8万t/a和细砂7.5万t/a。 (12)建设工期:根据主体工程设计,结合工程实际,项目施工总工期0.5年(2017年9月~2018年3月)。 (1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30万元。 项目实施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丘北县双龙营镇金文华竹山石场委托我公司承担“丘北县双龙营镇金文华竹山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丘北县双龙营镇金文华竹山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二、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丘北县双龙营镇金文华竹山石场 单位所在地:丘北县双龙营镇太平村民委大井村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陈金文 18869255769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 单位所在地: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33号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张佳 15825270772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拟在工程所在地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表格、文本公示等形式发布公告,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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