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年产5000吨塑料回收再生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相关要求,现对桐梓县年产5000吨塑料回收再生颗粒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桐梓县年产5000吨塑料回收再生颗粒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920 塑料制品业 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燎原镇大关村 项目简介:桐梓县嘉轩管材半成品厂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燎原镇大关村,租赁场地建设,总建筑面积为4010m2,项目利用编织袋、水泥袋、塑料瓶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桐梓县嘉轩管材半成品厂 联系人:娄义强 联系方式:187986543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桐梓县河滨大道农行家属院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851-26628787 邮箱:57160170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桐梓县嘉轩管材半成品厂以已委托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众公告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总论、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问题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项目的建设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疑问、看法、建议或要求; 3、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有何建议和要求; 4、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保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通知举行论证、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项目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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