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丛林养殖有限公司水清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江安县丛林养殖有限公司水清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江安县丛林养殖有限公司水清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宜宾市江安县水清镇板栗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猪舍及辅助配套用房共8400.0 m2,年出栏生猪6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安县丛林养殖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四川省江安县井口镇街村 联系人:张崇兵 电话:1898039798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29号) 通信地址:凉山州喜德县光明大道430号 电话:18200355295 传真:0834-216650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信息公告——文件资料及技术资料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及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项目所在区域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预测和评价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和建设占地等对周围自然环境的影响;针对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性质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实施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论证该项目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该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环境状况是否满意,主要存在哪方面的问题;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会带来什么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哪方面的不利影响;您对该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最关注的问题;您是否赞同该项目选址和建设;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4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江安县丛林养殖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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