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qkfly 于 2017-10-30 14:44 编辑
重庆优菲特节能保温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重庆优菲特节能保温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重庆优菲特节能保温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工业园澄溪组团 4、行业类别:轻工纺织化纤 5、项目概况:拟建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用地总面积约35亩,总建筑面积约25000m2,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万立方节能保温材料生产线建设规模。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重庆优菲特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3-74538688 单位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工业集聚区民生大道旁 邮政编码:408300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工 联系电话:023-67632280 单位所在地: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邮政编码:40002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由专家组出具项目专家组意见→建设单位将修改后的报告书、审批申请表和技术评审专家组意见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全文,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决定后,在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采取互联网公示的形式,公布于公众网站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项目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音等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重庆优菲特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