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及《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环〔2015〕3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合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深圳合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合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深圳合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港币,租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新发工业区丰益科技工业园B1、B2、B3、B4厂房、C厂房第一层,租赁厂房面积6100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模具80套、汽车橡胶零配件160万件、其他橡胶杂件8000万件。项目主要污染工艺炼胶、硫化成型、分条、分切、打磨、喷胶、机加工、装配、试模、包装等。员工人数共120人。 二、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情况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本项目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喷胶工序水帘柜吸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更换废吸收液;此外,还有员工办公期间生活污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炼胶、硫化废气、喷胶有机废气;项目投产后,车间主要设备噪声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固废: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间在打磨工序中会产生粉尘,项目设置1台中央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5%,在运营的过程中建设方应加强布袋除尘器的管理和维护,杜绝粉尘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注意生产车间环境控制及员工劳动防护。对于炼胶、硫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本报告要求在产污工位上方设置捕气装置,经排气管道引至厂房南侧楼顶高空排放。除此之外,应加强厂房内换气,从而减缓炼胶、硫化过程对厂房工作人员的影响。喷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拟经水帘柜吸附后收集引至所在建筑楼顶经吸收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 地表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喷胶工序水帘柜吸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更换废吸收液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工业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沙井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声环境:项目运行期间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项目拟对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在此基础上,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厂区垃圾箱暂存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综合处理。在企业落实相应的固废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并不直接外排入环境,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其环境影响在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是否理解项目建设内容? (2)对评价考虑的项目主要污染因子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补充? (3)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如不满意需要补充哪些? (4)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反对,其理由是什么?其他建议? 公示期限为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14日。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 zhongnanhuanjing@163.com;或来电至:0371-55318086,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的进展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合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经理电话: 13686830558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新发工业区丰益科技工业园B1、B2、B3、B4厂房、C厂房第一层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3-31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0371-55318086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 邮 编:460016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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