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nowzhao18 于 2017-10-31 14:16 编辑
吉林秋实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木质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简述 本项目的位于吉林省辽源市经济开发区华洋无纺东南侧空地,主要工程内容为利用木片生产复木质素,产品方案为年产10万吨木质素。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项目新建厂房及购置设备进行生产,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扬尘的影响。 (2)项目运行过程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有颗粒物。工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的处理效率可达99%以上,经除尘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行过程生产车间各空压机和各种泵类生产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拟采用隔声减振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运和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不同种类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污水事故储池及车间的各处理单元如在贮存与生产过程中,没有采取相应的地下水防治措施,或出现外溢将对地下水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拟对车间地面、危废存储区及危险化学品存储区做地面防渗、围堰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项目运行过程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东辽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工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的处理效率可达99%以上,经除尘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对于各种高噪声设备,可针对不同设备采用有针对的降噪减振措施,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拟将危废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全厂固体废物经过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 采取分区防渗,严格按照要求对车间、危险废物存储区域、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储存区等需要防渗区域进行防渗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符合辽源市的总体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原则,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同,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所以,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在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可行。 五、公众意见内容、反馈方式及期限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⑴征求意见的范围: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⑵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⑶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⑷公示时间及期限: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12日,共十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秋实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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