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南排河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立方米/天提标改造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宁河九源油脂煤改燃项目 工程概况:本项目资150万元,以进行锅炉煤改燃工程。位于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4号,项目北侧为滨河路,南侧为新华昌项目,西侧为待建空地,东侧为经济开发区第三水厂和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计划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7年12月竣工。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九源油脂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13920275808 通讯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4号 邮箱 : 3192896420@qq.com 邮编:300450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103号)联系电话:59812357 联系人:鲁工 传真:59812357 电子邮箱:tkshbs@126.com 通讯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 邮编:300456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相应环评资质机构-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批。(2)环评工作主要内容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资料收集;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2)项目的实施对附近居民或单位的影响;(3)对项目建设期和服务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综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