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销售分公司湘潭市吉安加油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销售分公司投资200万元于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建设湘潭市吉安加油站,总占地面积为3531m2,建筑面积约500m2,建设规模为年销售汽油1440t/a、柴油360t/a。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项目厂区已建成,营运期主要为: 废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 废气: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成品油的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挥发的烃类气体; 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油罐清洗废水和含油废渣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不再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2、废气成品油的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挥发的烃类气体经油气回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生产设备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柴油发电机设置在专业机房内,采取减震垫基础减振处理,且机房采用吸声材料做吸声处理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隔油池废油、油罐清洗废水和含油废渣收集后交由岳阳市安瑞清洗有限公司清洗并处理。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水、废气、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可靠处置,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湘潭销售分公司 评价单位: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 地 址:雨花区井湾路889号监测楼四楼 联 系 人:张远航 联 系 人:甘来 联系电话:18373337671 联系电话:0731-85622710 邮 箱: 邮 箱:
六、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销售分公司 201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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