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_t1iSS 于 2017-11-6 18:02 编辑
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与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 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与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罗浩学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办事处蔡庄村北垃圾填埋场西北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破碎、搅拌、粉料进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在厂区内建设一座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交由附近农民作为肥料;沉淀池废渣、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回用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钢铁外售;杂物填埋。项目产生固废得到综合利用及有效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破碎机、搅拌机、原料输送机等,噪声值为75~95dB(A),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墙壁阻隔、距离衰减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弱,在可控制范围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节能减排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联系我们获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信息,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浩学 联系地址: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83920818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508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23378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