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评公示 根据环办[2013]10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只进行硅石矿的开采,不进行选矿和加工作业,开采矿石直接原矿外售。建设项目位于茶陵县高陇镇星高村,项目开采区面积39600㎡,总投资1000万。设计年开采10万吨硅石矿,年工作日300天,日均产量333吨。根据矿山地形、地质条件、矿石质量、爆破安全等综合因素,确定本矿山采矿方法为自上而下阶梯式开采。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建设期将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等,经采取降尘、严格控制措施后,对项目周边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废等按照环保要求可以做到规范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施工期及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意见征求方式 范围: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影响附近居民、相关单位等。可提出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过程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您对该工程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直接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建设单位:茶陵县昌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颜晚生15173335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