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为加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开发的环境保护,阳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委托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证书单位中山大学(国环评字第2803号)承担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评价基本工作,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规划简介】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平冈镇,东临阳阳高速公路高新区至海陵岛段(在建)并以海港纵三路(规划路)为界,西界为海港大道并由海港二横路(已建成)与阳江港相接,南界为海港三横路,北界为锦绣路,规划总面积约530.917hm2。规划区现状土地以建设用地为主(已建成广青科技等工业项目),土地建设适宜性好,可塑性强,有利于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规划区重点发展镍合金与其他金属加工制造及相关装备制造等产业,利用港口资源优势发展物流保税仓及贸易、海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兼顾发展包括商住、研发、金融在内的综合配套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能耗,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力争创建绿色环保集聚区。 【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对本规划区域及附近的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大气以及河流底泥等多种环境要素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各种环境要素质量均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环境影响预测】 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集聚区规划实施后污水排放对于纳污水体三丫河的影响有限,不会影响三丫河的水环境功能。大气方面,从集聚区的产业布局和入区意向企业来看,主要的污染性企业为镍合金行业企业,目前区内已建成投产的有广青镍合金、世纪青山镍合金和弈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这三家企业的排放废气造成的大气环境环境影响已体现在空气环境质量现状中。其他企业主要用能为电力及少量煤炭,其用煤量与三家镍合金企业相比,所占比例很低,对于集聚区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小。噪声方面,企业生产噪声在加强隔声减振和空间衰减的情况下对于周边环境敏感区影响较小。集聚区营运期会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按照规划将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因此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危害。生态方面,集聚区的建设,鱼塘水面等下垫面减少,对于现存的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集聚区正常运营对于地下水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源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的临时贮存与运输、高浓度烟气以及废水的事故排放、含镍等重金属的原料堆放以及危险废物贮存点可能引起的土壤污染,在严格管理规范运行情况下,环境风险可控。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主要包括:严格产业准入;严格废水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所有工业企业的工业废水应经过预处理,达到市政污水接管标准,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主要包括:车间废气的外排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有机废气应当采用吸收、吸附、焚烧等方法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与处理处置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区内的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利用与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则应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循环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负责收运和处置。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新建企业和迁入企业应按照规划的用地布局要求,且要加强厂区周围的立体绿化隔离带建设,必须保证厂界噪声影响值的达标;严格按照区域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科技含量高、能耗低、噪声污染小的企业,从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噪声。 5)加强生产管理,规范运营,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准备。 【规划合理性及与相关规划相容性分析】 本集聚区的规划方案在规划目标与发展定位、规划规模、规划布局、能源结构及产业结构方面从环境方面分析总体合理。规划的环保目标与评价指标具有较好的可达性。 【规划布局调整建议】 鉴于本集聚区产业密集度高,区内不宜布置居住用地,建议对规划的居住或商住用地进行调整。 【评价结论】 集聚区规划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要求。该集聚区在建设实施中与实施后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局部和有限的,环境不利影响通过严格的产业准入、废水集中处理措施和严格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标准与浓度限值)以及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和补偿。严格控制人口和产业用地规模,加强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加强入区项目环评的衔接。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集聚区规划具备环境可行性。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登录网址:环评爱好者论坛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post&action=newthread&fid=64 进行下载和查阅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等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事项和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集聚区内及周边影响区域的村民、单位及相关专家。公众可就本规划的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规划选址及布局的合理性、是否赞成本规划的实施以及关于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提出宝贵意见。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以及当地政府部门提出意见。 【建设方及联系方式】阳江高新区站港公路平冈道班大院内;联系人:陈工;地址:阳江高新区站港公路平冈道班大院内,邮编:529533;联系电话:联系电话:3823612;电子邮箱: cct1203@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联系人:马工;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4487;传真:020-84110267;电子信箱: maxiul@q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函、或者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阳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 2017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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