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cher√ 于 2017-11-14 15:30 编辑
雅居乐科学城项目二期(P-01~P-04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2017年11月13日,广州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穗环[2017]145号),组织召开雅居乐科学城项目二期(P-01~P-04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雅居乐科学城项目二期(P-01~P-04栋)位于广州科学城广汕公路以南、大观路以东的KXC-F8-1-1地块预留用地,由广州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次验收内容为雅居乐科学城项目二期(P-01~P-04栋)建设项目,该项目为4栋地下1层、地上25层的住宅楼,总建筑面积43961.2平方米,在负一层设风机房。本项目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 二、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雅居乐科学城二期P1~P4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D2017110153CN),监测结果表明: 该项目正常运行时,边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三、验收结论 经对照《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穗环[2017]145号),现场检查本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对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17年11月14日-12月14日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020-34766125 广州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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