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加禾舒布洛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公示全本 鹤壁市加禾舒布洛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的《鹤壁市加禾舒布洛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鹤壁市加禾舒布洛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淇县庙口乡土门村东原油厂院内,实施“鹤壁市加禾舒布洛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已经取得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7-410622-42-03-027342)。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透水砖、植草砖、护坡砖等地砖类产品50万平方米和轻集料空心砌块类产品20万立方米生产线,购置相关生产设备。 三、防治措施及效果 (1)废气 主要为原料堆场粉尘,投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及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原料装卸粉尘及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等无组织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的要求(无组织颗粒物≤1.0mg/m3);上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孔粉尘经过仓顶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的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 /m3)。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喷淋用水,搅拌过程用水及运输车辆冲洗用水等,废水产生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物料运输车辆及成品外运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项目单位定期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喷淋用水附着在原料上,蒸发耗散,无废水产生;生产搅拌用水待成品晾晒后,全部蒸发耗散,不外排;物料及成品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主要为搅拌机、配料机、砌块成型机、出砖机、物料及成品运输车辆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经采取减振垫、厂房隔音、降低车速等措施,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产固废 主要为搅拌机清理出的残留物料、沉淀池沉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水泥袋等废旧包装物。残留物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旧包装物暂存于临时固废堆场,收集后外售处理。 生活固废 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壁市加禾舒布洛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红卫 联系电话:15539277878 环评单位:北京青草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93-441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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