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网上公示、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市环保局批复。
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省、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规划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规划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产业符合性和选址合理可行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及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