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崔家梁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80万吨/年) 露天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崔家梁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8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崔家梁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8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境内 项目概况:矿山开采规模为80万吨/a,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面积:1.53km2。开采标高1527~1471m。矿山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利用原破碎加工生产规模可满足本次80万吨/a,矿山设计开采系统由露天采矿场、废石场、剥离表土堆放场及道路等组成。矿山服务年限24年。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⑴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扬尘主要为采场剥离物的挖掘、堆放,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施;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设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期的生产用水主要是路面、土方喷洒水等,这些生产用水均在施工现场蒸发或消耗,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依托现有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尽可能采用低噪声设备替代,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矿山剥离的表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矿山剥离的表土堆放在排土场,用于矿山闭坑时的植被恢复使用。 ⑵运营期 ①废气处理 露天矿在钻孔、凿岩、爆破、铲装、运输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本项目采取洒水抑尘,铺设碎石路面等技术措施,可有效减少扬尘污染。破碎车间密闭,且在破碎机头处设置布袋除尘器,可有效抑制生产中粉尘的产生,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②废水处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4m3/d,排至现有旱厕,定期清掏。 ③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潜孔钻、凿岩机、爆破、挖掘机、装载机、空气压缩机、自卸汽车、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等,其中爆破噪声源强可达120dB(A),其他产噪声级值为70~95dB(A)。 针对各类高噪声设备,本项目均采取隔音、机械类噪声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后再隔音等降噪措施,设备置于厂房中,布局合理,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爆破噪声经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为了减缓、降低爆破噪声对矿区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应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禁止夜间爆破, ④固废处理 主要堆放矿山开采剥离的围岩和夹石堆放至废石场,废石场设在矿区西侧的山沟内,闭坑后全部恢复植被,废石场闭矿时全部用于回填。 矿山开采剥离的表土堆放排土场,排土场设在矿区南侧的山沟内,用于矿山闭坑时的植被恢复之用。 项目定员为24人,按照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算,本项目共产生生活垃圾3.6t/a。在工业场地及休息室均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 项目破碎机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其成分与石灰岩相同,收集后直接落在皮带上输送至天皓水泥厂作为水泥原料使用。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满足当地产业布局的要求;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了被调查公众的支持。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落实设计及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减缓到最小。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厂区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范围内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他公众为辅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书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主要方式 本公示起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30日。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7、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804744198 8、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内蒙古博海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3848197480 内蒙古天皓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