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志成电镀有限公司电镀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镇江市志成电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新建电镀加工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镀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镀锡:50000平方米/年;镀镍:50000平方米/年;镀化学镍:30000平方米/年;镀金:3000平方米/年;镀银:5000平方米/年。 行业类别: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地点:镇江市新区镇澄路198号镇江环保电镀专业区内,厂房编号为24#2楼,租用厂房面积1500平方米 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镇江市新区镇澄路198号镇江环保电镀专业区内,厂房编号为24#2楼,租用厂房面积1500平方米,新增5条电镀生产线。形成镀锡:50000平方米/年;镀镍:50000平方米/年;镀化学镍:30000平方米/年;镀金:3000平方米/年;镀银:5000平方米/年的生产能力。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方式:15005287236 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51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5358592793 三、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基本掌握与项目污染物排放、项目周围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污染物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施工、运营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 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环评工作。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