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工业废水处理项目(改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工业废水处理项目(改建)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革新路318号,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2、工程简介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征用地。在保持原有3条工业废水处理线装置不变的基础上,不新增工业废水(液)的处理能力,不改变处理工艺,仅改变现有废乳化液及脱脂废液处理规模,具体改建方案如下: ①原废乳化液设计处理规模由1万m3/a调整为1.5万m3/a; ②原脱脂废液设计处理规模由1万m3/a调整为0.5万m3/a。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①废气 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工业废液在处理中挥发少量烃类物质,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企业已在现有气浮装置、曝气槽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后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产生的废气对车间及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废水 该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处理工业污水,改建后废水(液)处理规模不变,年处理量为 82000 吨,各项污染物排放量不变。且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废水经废水(液)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一汽污水处理厂,再进入长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之后的废水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对地表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 ③噪声 本项目利用原有装置设备,不新增设备。因此本项目无新增噪声源。现有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泵类,其噪声值约在70~80dB(A)之间。对于高噪声设备,均采取了吸声减振等措施,并且所有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 项目改建后保持原有3条工业废水处理线装置不变,调整废乳化液及脱脂废液处理规模,改建后全厂废水(液)总处理规模不变,无新增固体废物。 三、公示提出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44888823 联 系 人:邱立民 环评单位: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43078701 联 系 人: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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