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净野废旧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告 受扶余市净野废旧塑料加工厂委托,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扶余市净野废旧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扶余市净野废旧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扶余市弓棚子镇工业集中区。 2、工程简介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扶余市弓棚子镇工业集中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000㎡,总建筑面积约为1300㎡,本项目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再生,利用废旧农用地膜等废旧塑料,进行再生加工,预计年产塑料颗粒350t。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到厂区的自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用作农肥;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有机废气经喷淋塔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噪声源为挤塑机、粉碎机等设备,设备均至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防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所排放污染物不会给环境带来太大的影响,能为环境所接受。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9日至2017年12月1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告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641号 联 系 人:于岳炜 电 话:15044123549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扶余市净野废旧塑料加工厂 地 址:扶余市弓棚子镇工业集中区 联 系 人:刘金生 电 话:1340449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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