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朗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板带、年产3万吨汽车铝压铸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而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的目的就是在让公众了解项目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工程内容、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落实到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保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江门市朗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板带、年产3万吨汽车铝压铸配件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江门市朗腾实业有限公司 3、建设规模:年产10万吨铝板带、年产3万吨汽车铝压铸配件。 4、建设地点:鹤山市龙口镇。 二、建设单位名称、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江门市朗腾实业有限公司 2、联系人:蒋就文 3、联系电话:1392778848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迴龙路增沙街20号 3、联系电话:1831660652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见图1。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80E3.tmp.jpg 图1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广大市民,尤其是本项目场址周围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广大市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内容包括: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6)其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公示单位:江门市朗腾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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