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10万标立/时天然气制氢装置 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10万标立/时天然气制氢装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中石化股份天津分公司化工部现有厂区的预留空地内,选址北侧为在建的烷基化装置,南侧为浴室及展厅,西侧为小PX装置,东侧为环氧丙烷罐区。 总投资:59934万元人民币。 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2018年5月开始建设,2020年3月建成投产。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1套10万标立/时天然气制氢装置,主要生产装置包括:原料升压及精制部分;转化及产气部分;变换反应和热回收部分;变换气冷却部分;PSA净化部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 63804700 三、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签定工作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概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查→环评单位修改、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环评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在施工、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各项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将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前,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集公众意见,希望公众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公众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衷心感谢各位公众的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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