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lhj 于 2017-11-23 15:21 编辑
2017年11月11日,汕头市和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汕头市澄海区上东华府会议室召开了上东华府项目(下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设计单位、环评单位、验收监测单位代表并特邀3名专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有关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东华府项目位于汕头市澄海区玉亭路北侧、中信华府西侧,东经116°44′41.34〞,北纬23°28′6.16〞。2015年5月汕头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完成了《上东华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5月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总用地面积26960.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959.5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4018.3平方米。项目建设有11栋17-18层高住宅楼,沿街2层裙楼,小区配套二层地下车库、配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加压水泵房及生活和消防水池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汕头市和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东华府项目已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基本能够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做到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2、项目商住楼入住住户及商铺从业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物业定期清理的冲洗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项目配套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设置于9幢地下室负1层,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引至天面排放,水泵房设置于4幢地下室负2层,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变压器等机电设备配套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项目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气林格曼黑度观测结果均<1级。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经处理后由专用烟道井引至高约70米的楼顶排放。 2、边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边界各监测点的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测量值为52.4~68.8dB(A),夜间为44.1~55.0dB(A),项目边界东侧、西侧和边界北侧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边界南侧昼间等效声级测量值为67.7~68.8dB(A),夜间为52.6~55.0dB(A),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4类排放限值。 3、声环境质量:项目住宅区内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 4、结构传播室内噪声:项目柴油发电机房和生活水泵房的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的昼、夜间倍频带声压级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的2类区等效声级和倍频带声压级要求。 四、验收结论 上东华府项目基本能够按照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执行“三同时”制度。环保档案及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柴油发电机、边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等监测结果均符合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提出的排放标准要求。 验收组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1、项目应加强环境管理,维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跟踪监测废水、废气、噪声等,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本项目商铺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所提出的规划定位,不得设置餐饮业等对住户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
公示期: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23日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02966725
验收报告及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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