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国泰实业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锦州国泰实业有限公司前身为义县炉料冶炼厂,为取得更好的发展,于2006年搬迁至义县高台子镇石家铺子村,并同步进行了技术改造,生产规模为10000吨钛铁,该项目是义县县委、县政府贯彻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省委、省政府扶持辽西北开发政策,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重点项目之一,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引进域外资金壮大县域经济实力的重要项目。2006年12月《锦州国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铝热法钛铁生产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锦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为锦环发[2007]30号;2007年11月,该项目通过锦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根据环评及验收成果分析,该项目年产生废渣包括上层渣1.5万吨,边皮渣0.5吨。为提高冶金废渣利用效率,该企业于2014年投产3000万元,开展冶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由于冶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因此,该项目被列入辽宁省违法违规清理整顿工作中。《锦州国泰实业有限公司冶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已于2017年11月通过专家评审会议,正处于审批过程中。 企业“三废”处理处置情况: 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煤气发生炉及冶炼车间产生的烟气(烟尘、SO2);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颗粒物);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工艺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噪声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固废为冶金废渣、煤气发生炉灰渣、锅炉炉渣、除尘器收尘及生活垃圾。 企业现有环保设施、设备运行基本正常、能力基本匹配、措施具有可行性。2017年11月本次锦州国泰实业有限公司全面达标工作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的污染源进行了有效监测,通过监测数据表明,企业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煤气发生炉及冶炼车间产生的烟气(烟尘、SO2)与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均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颗粒物厂界达标排放、废水零排放、噪声厂界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锦州国泰实业有限公司可满足“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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