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湖北万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湖北星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单位)、湖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湖北省电力勘探设计院(设计单位)、湖北盛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及3位专家(人员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对湖北万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齐星集团随县龙岗50MWp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了现场核查。审查组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核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本项目选址位于随县万和镇龙灯桥、沙河店村、冷岗村。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p,建设用地约129.535公顷,其中光伏组件用地面积60.695公顷,检修道路用地面积8.850公顷,排水沟用地面积0.8公顷,剩余用地保持原有地貌不变。主要建设内容:光伏发电组件系统、箱式变压器。其中升压站直接利用“齐星集团随县万和100MWp农光互补项目”。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1)污水处理系统总排放口废水调查 项目废水主要为项目新增职工产生的办公、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作升压站绿化浇灌和场区农作物浇灌,不外排。验收期间,对公司废水收集池水样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检测结果显示pH最大值为8.32,悬浮物最大值为24mg/L,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67mg/L,氨氮最大值为8.86mg/L,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表1旱作物用水水质标准要求。 (2)废气调查 本项目生产期间无工艺废气污染源,无工业废气产生。 (3)厂界噪声监测 项目光伏电站内无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变压器运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电站正常运行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0.1-53.1dB(A),夜间噪声值为40.7-43.1dB(A)噪声排放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企业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太阳能电池板、废箱变以及废油。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处理,定期运至万和镇垃圾填埋场。废太阳能电池板统一收集,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处理,不外排。废箱变由设备维修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处理,再利用;变压器在检修时和发生事故时也会产生一定量的变压器废油,这些废油交由废油回收单位(具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 (5)光污染防范措施检查 本项目采用太阳能光伏板作为能量采集装置,在吸收太阳能的过程中,会反射、折射太阳光。本工程采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5%以上。根据《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相关规定,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设立的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小于16%的低辐射玻璃,该光伏阵列的反射光极少,光伏阵列的反射率仅为5%,且距S238省道较远,不会影响交通安全。 (6)生态恢复调查 项目光伏支架基础采用螺旋钢管桩基础,其施工建设对基础周边地表植被基本不产生破坏,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量,进行了水土流失防治,基本达到了防治目标,所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基本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故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检查意见(1)根据环评验收三同时要求,核实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情况; (2)补充说明本项目与随县万和100MWP农光互补项目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关系,并附支撑性文件; (3)补充项目运营期废油的处理处置措施,并附支撑性文件。 五、验收结论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环评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31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40966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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