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 鼎泰检测(验)字[2017] 第385号 项目名称:任丘市爱洁涤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 委托单位:任丘市爱洁涤纶制品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鼎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日期:2017年11月12日 报告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监测结果负责,由委托单位自行采样送检的样品,只对送检样品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本报告起十五天内向本单位查询。 3、本报告未经同意请勿部分复印,涂改无效。 4、本报告仅限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理工作。 5、本报告无本单位检验检测专用章、骑缝章无效。 河北鼎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临港开发区二队西、黄赵公路北 电话:0317-8889856 传真:0317-5315659 邮箱:hebdtjc@163.com 邮编:061108
编制单位:河北鼎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编写: 年 月 日 报告审核: 年 月 日 报告签发: 年 月 日 检测单位: 河北鼎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目 录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3: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1: 审批意见 附件2: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DTYC20170922/DTYC20171135
前言《任丘市爱洁涤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经任丘市环境保护局批准,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冀环管【2000】113号)的有关规定,受任丘市爱洁涤纶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于2017年10月15日-10月16日、11月9日-11月10日对该项目排放的废气及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 1、验收监测依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12月);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冀环管【2000】113号) 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任丘市爱洁涤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3月); 任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任丘市爱洁涤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任环表字[2012]077号)(2012.04.19)。 2、项目工程概况2.1项目概述 表2-1 工程概况一览表 | | | | | | | | | | | | | 占地面积3200m2,年生产服装辅料6吨、基布8吨、土工布6吨 | | 项目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9万元,占总投资的2% | | | 2.2主要生产设备 表2-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2.3公用工程给水:本项目用水由任丘市青塔乡尚书村供水管网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项目生产不用水,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 排水: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盥洗废水,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较清洁,直接用于厂区道路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拉走用作农肥。 供电:本项目用电由任丘市青塔乡尚书村变电所提供,年用电量为2万kWh,可以满足项目用电的需要。 采暖与制冷:本项目冬季采暖和夏季制冷均由单体空调提供,项目厂区不设锅炉。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34.tmp.png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35.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46.tmp.png2.4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47.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48.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49.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4A.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4B.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5B.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5C.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5D.tmp.png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5E.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5F.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0.tmp.png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71.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72.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73.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74.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75.tmp.png G:废气 N:噪声 S固废 图2-1 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原材料涤纶棉经过开松机加工、梳理机加工、铺网机加工、针刺机加工、打卷机加工后得到成品 2.5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棉尘,产生量较小,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工业废水产生,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盥洗废水,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较清洁,直接用于厂区道路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拉走用作农肥,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开松机、梳理机、铺网机、针刺机和打卷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拟将所有生产设备安置于车间内,并在设备基座安装基础减震垫,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车间隔音、周围建筑物阻挡以及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涤纶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废涤纶棉统一收集后外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环评主要结论3.1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 3.2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只有在严格执行上述环保措施后,才能保证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轻。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4、环评批复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1) 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2) 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3) 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标准。 …… 5、监测技术方案5.1监测验收标准1、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2、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3、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5.2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5.2.1有组织废气 a、监测点位:排气筒预留采样孔 b、监测频次:每天监测3次,连测监测2天。 c、监测项目:颗粒物 5.2.2无组织排放废气 a、监测点位:在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厂界外10m范围内布设3个监控点; b、监测频次:每天监测4次,连续监测2天。 c、监测项目:颗粒物 5.2.3厂界噪声 a、监测点位:厂界四周东、西、南、北外1米均布4个监测点。 b、监测频次:昼、夜各监测一次,连续监测2天。 c、监测项目:等效声级Leq(A)。 5.3监测分析方法5.3.1废气 表5-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 | | |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 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 | |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5432-1995) | | |
5.3.2噪声 表5-2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AWA6228型 1级多功能声级计 DTJC/YQ 2009 | 5.4质量控制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试行)的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检漏和校准,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进行。 4、噪声监测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三册噪声部分)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及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和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6、监测验收内容、结果和分析评价6.1监测验收期间生产工况 表6-1 监测验收期间生产工况 | | | | | 生产服装辅料0.02吨、基布0.03吨、土工布0.02吨 | 生产服装辅料0.02吨、基布0.03吨、土工布0.02吨 | | | 生产服装辅料0.02吨、基布0.03吨、土工布0.02吨 | 生产服装辅料0.02吨、基布0.03吨、土工布0.02吨 | | | 生产服装辅料0.02吨、基布0.03吨、土工布0.02吨 | 生产服装辅料0.02吨、基布0.03吨、土工布0.02吨 | | | 生产服装辅料0.02吨、基布0.03吨、土工布0.02吨 | 生产服装辅料0.02吨、基布0.03吨、土工布0.02吨 | |
现场监测期间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因此,本次验收结果为有效工况下的监测数据,可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检测期间生产负荷为100%。 6.2有组织废气监测a、监测结果 表6-2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b、监测结果评价 该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检测最高值为13.3mg/m3,排放速率0.04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6.3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a、监测结果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85.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86.tmp.png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1#~3#为监控点 图6-1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6-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b、监测结果评价 下风向厂界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两日最高值为0.403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制要求(颗粒物≤1.0mg/m3)。 6.4噪声监测a、监测结果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87.tmp.jpg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98.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99.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9A.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9B.tmp.png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9C.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9D.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AE.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AF.tmp.png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B0.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B1.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B2.tmp.png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B3.tmp.png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C3.tmp.png 图6-2 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6-4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b、监测结果评价 该项目厂界两日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0~58.3dB(A),夜间测定范围为44.5~46.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6.5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表6-5 主要污染物实际年排放量与项目批复总量指标对比情况 7、环境管理检查7.1环保审批手续与“三同时”执行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工程完成后,应对环保设施进行单独验收,落实情况见表7-1、7-2。 表7-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 | | | | | | 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 | | | | | |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 | | | | | | | | |
表7-2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 | | | (1)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 (2)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 | (3)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标准。 | | 8、结论与建议8.1验收监测结论8.1.1生产工况 现场监测期间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因此,本次验收结果为有效工况下的监测数据,可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8.1.2有组织废气监测 该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检测最高值为13.3mg/m3,排放速率0.04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8.1.3无组织废气监测 下风向厂界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两日最高值为0.403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制要求(颗粒物≤1.0mg/m3)。 8.1.4噪声监测 该项目厂界两日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0~58.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 8.1.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涤纶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废涤纶棉统一收集后外售。 8.2建议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C4.tmp.png (1)重视和加强对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的领导,把各项规章制度和环保考核定量指标落实到实处。 (2)制定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巡检制度,保证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3)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使企业按照现代化标准管理,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 ——以下空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编号: 验收类别:验收报告 审批经办人: 单位:废气量:×104标米3/年; 废水、固废量:万吨/年; 其他项目均为吨/年 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毫克/升; 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毫克/立方米 注:此表由监测站或调查单位填写,附在监测或调查报告最后一页。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其中:(5)=(2)-(3)-(4); (6)=(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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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D6.tmp.png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D7.tmp.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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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审批意见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E8.tmp.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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