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upermanmdq 于 2017-11-27 18:40 编辑
巩义市正祥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 8000吨废塑料再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巩义市正祥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吨废塑料再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8000吨废塑料再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巩义市站街镇胡坡村 建设单位:巩义市正祥塑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6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1060m2,建筑面积1060m2,主要包括厂房和办公室;原材料:废塑料,产品:塑料颗粒,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破碎—清洗—脱水—挤出—冷却—切粒—成品;主要设备包括:破碎清洗设备1套、上料机2套、挤出机2套、切粒机2台、输送机、料仓、冷却设备等,产品主要用于塑料加工行业,市场前景好。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主要防治措施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物料堆积、建筑施工及材料运输的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燃料尾气等。 评价要求将物料堆存场所设置与距环境敏感点较远的地方,并且用密目土工布覆盖,尽量将起尘量降到最低,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扬尘对拟建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施工场地地势开阔,无高大建筑物,空气稀释能力较强,燃油烟气及汽车尾气排放后,经空气迅速稀释扩散,不会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融基础废气和废塑料卸料、贮存、分拣粉尘。 评价要求熔融挤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UV光解设施+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排放。废塑料卸料、贮存、分拣粉尘产生的颗粒物产生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严禁乱排废水,严格执行相关环境管理规定。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因产生量较小,成分单一,根据当地生活习惯生活污水一般进行泼洒抑尘,禁止排入排洪沟和水体。 采取以上保护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轻微。 项目运营期 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水包括破碎工序废水、清洗废水、塑料碎片甩干废水、挤出塑料条冷却废水、污泥干化池渗出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 气浮沉淀系统出水以及职工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洗涤用水的要求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对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土方施工阶段和设备安装阶段,噪声影响范围较小,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有一定的负面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等。 项目运营期 拟建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预测,项目各厂界的贡献值能满足GB1243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中的3类标准,不会出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超标的现象。项目运行期对其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的进行回收外卖(主要指钢结构残料),不可回收集中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营运期 拟建项目运行期产生固废包括:原料分拣夹杂物、干化污泥渣、废滤网、废活性炭、不可利用废塑料熔块、 漂浮垃圾、化粪池泥渣、职工生活垃圾等。 拟建项目运行期一般工业废物包括原料分拣夹杂物、干化污泥渣、废滤网、漂浮垃圾、化粪池泥渣、职工生活垃圾等,干化污泥渣和化粪池泥渣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原料分拣夹杂物定期外售,废滤网定期由生产企业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和不可利用废塑料熔块等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的建设对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对于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有利的推动作用,增加就业岗位。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开发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严格执行工程环保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巩义市正祥塑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巩义市站街镇胡坡村 邮编:451261 联系人:邰总 联系电话:15038395111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 邮编:450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1-86039099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众意见调查形式为发布公示公告、召开公众座谈会、发放调查表。 巩义市正祥塑业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