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luememoryzone 于 2017-11-29 11:33 编辑
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庄矿核桃岩沟矸石山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开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庄矿核桃岩沟矸石山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工程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对工程的监督,特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庄矿核桃岩沟矸石山位于南庄矿工业广场东南约 1km处,经现场踏勘,矸石山为已有矸石山,已堆存矸石量约 550 万吨,目前已停止排矸,该矸石山现状矸石裸露,部分地区存在自燃现象。 本次矸石山治理工程对矸石山进行封场处理,针对南煤南庄矿核桃岩沟矸石山存在问题,主要通过矸石山灭火、边坡治理、坡面加固、排水系统、植物浇灌和植被绿化工程等方面,来逐步改善矸石山的生态环境与外貌景观。 二. 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期: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用洒水车定期对排矸场洒水降尘,可有效地抑制扬尘。项目采用注浆措施,有效治理矸石山自燃。矸石山植被恢复后,防自燃设温度监测。南庄矿矸石山矸石堆置较高,坡度较陡,需要对坡面、马道进行削坡,削坡、平整后共形成 6 个坡面和 5 个马道,2 个平台,坡底设置坡底护墙,形成坡面、马道、平台后进行整平、碾压、夯实;在矸石山北侧新建两条排水沟,在每个坡面的坡底设置坡底柔性水沟,顶部平台设置平台大围堰、小围堰和边围堰,避免了地表径流在地面的集中和流速的增加,减轻地表的水土流失,防止平台上的水冲刷坡面。排矸场覆土和植被恢复措施为矸石表面首先覆 1m厚矸拌土,分层碾压;再覆 1.0m 厚黄土,分层夯实,覆土后及时植树种草绿化,后期需加强矸石场的管理。本矸石场场地周围5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建设期噪声主要为堆填作业中推土机、压实机作业的机械噪声,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要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降低设备噪声污染,加强排矸场的调度管理,禁止夜间作业。 运营期:本项目为矸石山治理项目,项目建成后无环境空气、固废及噪声产生和排放,降低了矸石自燃的风险,同时将增加大量的绿地面积,可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运营期主要影响为矸石淋溶对地下水的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设置截、排水系统,及时把降雨排走,减少矸石降雨淋溶水的产生量;做好矸石场底部防渗处理,减少污染物渗入地下;实施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对保证南庄矿正常安全生产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项目污染因素简单,对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保证所排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截止。 建设单位: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3111136633 环评单位: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电话:0351-4116683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本次公示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建设期过程中主要环境问题(2)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3)提出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打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