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峰之雪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椰子汁、百香果汁1.8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目前“广东峰之雪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椰子汁、百香果汁1.8万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峰之雪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椰子汁、百香果汁1.8万吨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峰之雪食品有限公司 总投资额:15000万元 建设内容:广东峰之雪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椰子汁、百香果汁1.8万吨建设项目位于肇庆市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闸岗工业片区)地块编号:I-4-01-02的1号厂房;占地面积6150m2,主要从事椰子汁及百香果汁生产,预计年产椰子汁0.9万吨、百香果汁0.9万吨。项目内设有水处理间、理瓶间、配料室、封口灌装室、杀菌室及外包车间等。本项目员工约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为了使该项目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让公众能更深了解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同时也为加强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与公众的沟通,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项目租用已建好厂房进行生产,因此只考虑运营期污染情况。 1、环境空气 生产中的废气包括喷码废气、套标热收缩废气、原料渣堆场臭气及锅炉燃烧废气。项目喷码废气及套标热收缩废气产生量小,在车间内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原料渣堆场的耶渣及百香果渣日产日清,外售,不在项目内长期存放,产生的异味(臭气浓度<20)较小;项目天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通过高空排放,各污染物(SO2、NOx及烟尘)均能达标排放。 2、地表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纯水制备反渗透RO浓水、瓶(盖)清洗废水及水蒸气冷凝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员工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送往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绥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洗菜机、破碎机、振动筛、均质机封罐机、空压机及各种泵类等,采取室内布置、减震基础、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耶渣、百香果渣、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弃包装物、员工生活垃圾、空油墨瓶及硝酸、氢氧化钠空桶(袋),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建设单位将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以降低环境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报告书认为,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1、对项目建设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峰之雪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肇庆市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闸岗工业片 区)地块编号:I-4-01-02的1号厂房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73362308 环评机构: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西路217-219号 广东峰之雪食品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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