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村炭质板岩矿年采10万吨炭质板岩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村炭质板岩矿年采10万吨炭质板岩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需要进行两次公示,第一次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村炭质板岩矿年采10万吨炭质板岩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村炭质板岩矿位于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村,矿山地理坐标:东经110°29′00″~110°29′20″,北纬27°35′54″~27°35′41″。本项目由4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山面积为0.08626km2,开采标高+818m~+680m,为露天开采炭质板岩矿,保有资源储量(122b)125.6万吨,建设规模1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约12.5年。 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村炭质板岩矿现委托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村炭质板岩矿年采10万吨炭质板岩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将针对项目建设过程和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以降低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村炭质板岩矿 联 系 人:唐总 联系电话:1879756094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28905444 电子邮箱:38187889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委托→研究、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初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次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为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政府及与项目相关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调查内容如下: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的建设情况? 2、您认为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环境状况如何? 3、您认为项目所在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本工程的建设对您的生活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程度如何? 6、您对评价区最关心或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7、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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