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轩茂商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济南轩茂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小徐家庄村村东,于2017年投资300万元建设了“济南轩茂商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从事金属工件表面除锈。实际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受其他厂家委托将待加工工件运输进场; (2)根据工件材质用叉车将工件运送至不同抛丸机内进行抛丸,铁件利用三工位悬链步进式抛丸清理机进行抛丸,抛丸材料为钢丸;铝件利用抛丸清理设备和履带式抛丸清理机进行抛丸; (3)抛丸结束后检查工件表面处理情况; (4)合格后包装运送至委托厂家。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工程、主要原辅材料、主要设备、生产工艺等与环评相比,未有大的变更。 2017年11月18日,济南轩茂商贸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了《济南轩茂商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万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山东优纳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潍坊华星铸造有限公司,特邀了三名专家。会议成立了由项目法人、设计及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邀请的3名专家组成的验收组。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总结,以及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并经现场核查。验收报告结论如下: 1.“三同时”执行情况 该企业按“三同时”制度要求,基本落实了环保投资,保证了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并由环境管理领导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了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16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本项目北车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日均最大值为6.9mg/m3,排放速率为0.135kg/h,东车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日均最大值为8.6mg/m3,排放速率为0.021kg/h,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制要求(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3.5kg/h)。 3.废水 经现场勘查,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 4.噪声 经现场勘查,厂区外5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夜间不生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9.2~59.3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37.1~41.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对应标准要求。 5.固废 经现场勘查,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为抛丸粉尘、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手套,其中抛丸粉尘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含油抹布及手套为豁免管理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混入生活垃圾中,和生活垃圾一块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综上,该项目总体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该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监测各污染源均达标排放和符合环保要求,具备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特此进行公示,环评批复、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即日起1个月,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济南轩茂商贸有限公司,联系人:徐万平,电话:18888313188 济南市环保举报电话:12369 公示日期:2017.12.3-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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