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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平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方法》,为使公众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平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工程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北源村(G106国道以西,秀野大道以北) (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征收周边田地后进行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同时对市场周边配套道路进行改造和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7544.5m2,总建筑面积2881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2栋2F水果批发市场;②新建1栋1F水产品批发市场;③新建1栋1F家禽批发市场;④新建1栋2F蔬菜批发市场(一层为菜农小贩市场,二层为食堂);⑤配套购置农副产品信息服务系统、电子结算系统、检验检测设备、全场电视监控管理系统等服务平台设施,建设与市场相配套的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系统、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以及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等设施。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9992.4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雄 联系方式:1360740964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73号798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273229285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_____文件资料收集、现场勘查_____环境质量现状调查_____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_____环境影响评价_____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_____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3、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5、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项目环评文件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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