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枫悦项目一期5# ~ 9#住宅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2月5日,西安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组织召开华远·枫悦项目一期5# ~ 9#住宅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由西安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北京城建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中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惠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西安合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三位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设计、建设施工情况的介绍,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内容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审查了相关验收材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华远·枫悦项目一期位于西安市未央区环园中路以北、永信路以南、红旗铁路专用线以西,由西安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华远·枫悦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总用地面积5844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5栋7-34F居民住宅楼(自编1#~15#)(邻近道路一侧建设1-2F商业裙楼(自编S1、S2)),1栋3F独立商业楼,1栋3F幼儿园,机动车停车位1531个(地面车位152个,地下车位1379个),地下室(自编1#、2#、3#),设计新建居住总户数1736户。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华远·枫悦一期项目已建成部分,包括5# ~ 9#住宅楼、S1商业楼 、S2商业楼 、3F独立商业楼和2#地块地下车库,该建成部分为2 栋地下1 层、地上33层的住宅楼,3栋地下1 层、地上34层的住宅楼,邻近道路一侧建设1-2F商业裙楼,1栋3层的独立商业楼、2#地块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24073.09平方米。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建设完成。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验收部分)投资31018.3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47.2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在2#地块设了两座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①地下车库设置了机械排风系统,汽车尾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排出;②居民炊事燃料废气经集中式排烟道收集后从楼顶排放;③备用发电机烟气经独立烟道排放;④商业楼不设置餐饮。 (三)噪声 ①水泵房、风机、消防水泵均设置在专用设备房内,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②项目临路侧采取绿化隔声、建筑加装隔声玻璃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暂存,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建设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等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及设施基本按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 四、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西安普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远·枫悦项目一期(5# ~ 9#住宅楼)建设项目》的监测结果表明:边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污水排放水质可以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二级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场检查本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对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验收部分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满足“三同时”制度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要求与建议 (一)后续项目建设必须落实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相关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及时进行竣工环保设施验收。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公示期:2017.12.10-2018.01.1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091285964 西安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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