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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中科炼化一体化配套输气管道项目湛江通明海过海段海底管道工程海洋环评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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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51335 发表于 2017-12-1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现将中科炼化一体化配套输气管道项目湛江通明海过海段海底管道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湛江通明海过海段海底管线(包括输气管线和通信光缆)拟铺设于湛江市麻章区的湖光镇和东海岛之间的通明海湾海域。北侧出土点位于湖光镇罗雷庙村附近,出土点与登陆点间距离约400m;南侧入土点位于东海岛东山镇文参下村附近,与登陆点之间的距离则较短。湛江通明海过海段海底管线(包括输气管线和通信光缆)拟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铺设,入土点和出土点之间距离长约3.8km,其中,管线过海部分约3.5km(两登陆点间距离),拟占用海域面积10.1253公顷。中石化中科炼化一体化配套供气管道工程通明湾滩海穿越总工期为10个月。计划一号定向钻计划总工期211天,至管线铺设结束、工程完工、地貌恢复,共300天。
二、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1、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海区湛江通明海湾海水无机氮类营养物质的含量较高,另外,秋季活性磷酸盐类营养物质的含量亦较高,春季海水油类物质的含量较高,就这三个水质要素来说,该海区达不到水质目标的要求(第二类海水水质目标)。其他水质要素,如:pH、化学需氧量和重金属等,其测值或含量基本满足该海区水质目标的要求。
2、海洋沉积物现状
本项目所在海区湛江通明海湾沉积物中有机碳、油类物质,以及铜、铅、镉、锌、铬、总汞、砷等重金属类污染物质的含量相对来说均较低,基本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中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海区沉积物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3、海洋生物质量
春秋两季海洋生物质量现状调查评价结果显示,通明海湾鱼类和甲壳类生物体内Hg、As、Cu、Pb、Zn、Cd和石油烃类污染物质的含量均较低,符合评价标准。
4、海洋生态环境
2015年5月份(春季)的调查结果表明:调查海域表层海水叶绿素a的含量介于为1.63~5.09 mg/m3之间,平均含量为2.66 mg/m3。海洋初级生产力水平的变化范围为86.64~167.29 mg·C/m2·d,平均值为116.38 mg·C/m2·d。浮游植物的种类多样性指数介于2.54~3.94之间,平均为3.25;均匀度指数介于0.55~0.89之间,平均为0.73。浮游动物的种类多样性指数介于1.54~4.48之间,平均为2.85;均匀度指数介于0.30~0.78之间,平均为0.53。鱼卵和仔稚鱼优势种类不明显,平均密度为:鱼卵1649粒/1000 m3,仔鱼90.0尾/1000 m3。底栖生物种类多样性指数变化范围在0.00~3.031之间,平均为1.478;均匀度变化范围在0.538~0.876之间,平均值为0.639。潮间带生物多样性指数平均为3.278,均匀度指数平均为0.719。游泳生物共捕获63种,其中鱼类23种,甲壳类35种,头足类5种。现存资源密度为439.44 kg/km2,其中,鱼类为87.74 kg/km2,头足类为12.54 kg/km2,甲壳类为339.16 kg/km2。
三、环境影响结论
本工程海底管道的两个登陆点皆位于陆上,离海岸线或海边皆有一定的距离,或有堤坝相阻隔,定向钻施工方式将管道铺设于海底泥面下50~60m深处,不改变登陆点附近海岸线的原有性状,亦不会扰动海床和改变海底地形地貌,因此,无论是施工期还是营运期皆不会对通明海湾的冲淤环境和水文动力环境产生影响。
定向钻方式铺设海底管道可能会在出入土点处产生一定数量的泥浆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建设单位通过设立泥浆池,将泥浆水集中收集处理,不外排,对海洋生态环境,包括水环境、沉积物环境和海洋生物生态环境等,不会产生污染影响,对渔业资源亦不会产生影响。定向钻方式管道穿越通明海海洋保护区和湛江红树林保护区实验区,不与其发生直接接触,因此对上述保护区的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综合结论
本项目工程建设不改变岸线原有性状,不破坏滩涂,亦不扰动海床;海底管道的两个登陆点处,施工临时用地等皆避开了红树林生长区域,对通明海红树林保护区亦不产生影响;另外,无论是施工期还是营运期,正常情况下亦无任何污染物排放入海,对通明海湾的海洋生态环境不会产生负面影响。项目选址亦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通明海海洋保护区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广东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亦不冲突。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工程项目总体可行。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联 系 人:黄生         联系电话:18677997521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麻赤路110号
E - mail:huangh0814@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联 系 人:刘生    联系电话:020-89024336    传    真:020-89024336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邮政编码:510301
E - mail:  84451335@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报告,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本公告之日起10天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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