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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天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分子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通化天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分子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使位于本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通化天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分子肽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通化天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分子肽建设项目租用聚鑫经济开发区厂房,建筑物占地面积12563.8m2,建筑面积21931.6m2,建成后年产牛骨肽546t,核桃肽468t。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SO2、NO2、PM10的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昼、夜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纳污水体水质监测结果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V类标准的要求。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来源包括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等。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施工期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将随之消失。 四、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污水、锅炉烟气、生产噪声及工业固废。 生活污水经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金燊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蝲蛄河。锅炉烟气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生产设备及主要噪声源拟采用加消音器、建筑物隔离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统一收集,定期外卖;生活垃圾和不合格产品集中堆放,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填埋;废活性炭和废硅藻土集中收集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理,实验室废试剂暂存在独立储存间内,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通过以上环保治理措施,削减各种污染物的排放,使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综合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功能良好,建设条件和设施较完善,可以满足建设需要。建设单位如能按本报告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次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自公示之日起10日之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及建议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所在地块周围居民、学校及其他相邻区域关心本项目的所有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您的意见。我们将随后在本项目区域周围居民区、学校等发放公众意见调查问卷。 九、联系方式 本项目建设单位:通化天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聚鑫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胡蓉峰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426440788 评价单位名称:吉林大学 评价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赵文晋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43185168031 通化天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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