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VOCs综合治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我公司VOCs综合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希望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厂、化肥厂、甲醛厂厂区内,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环境保护部《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有关要求,同时使得VOCS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企业拟对现有不符合VOCs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排放的地方进行整改,主要包括储罐区、装车区、污水处理场等,其中罐区和装车区主要设置油气收集系统和对不合规的储罐密封进行更换等,污水处理场设置废气收集及深度处理装置。本项目总投资12970.36万元。 二、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西路1338号宁夏石化分公司安全环保部 ⑵环评单位: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 三、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⑴工作程序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及环评报告书编制、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⑵工作内容 外业工作:①工程勘察②项目区周边地区自然环境状况调查③社会经济状况调查④资料收集⑤工作协调。 内业工作:①资料归纳整理②工程分析③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④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⑤环境空气影响评价⑥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⑦声环境影响评价⑧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⑨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⑩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⑾图件编绘、报告编制(包括送审稿和报批稿)。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对象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相关群体、个人、项目所在地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⑴本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 ⑵本项目建设应特别注意的环境问题表现在哪个方面? ⑶本项目实施后对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有重大影响? ⑷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 ⑸从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综合考虑,你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可以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联系。 六、有效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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