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广州白云区江人加油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广州白云区江人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代表,并邀请2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区江人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江人公路北侧(中心地理坐标:23°18'47.74" N,113°15'52.59" E),项目总投资7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占地面积3382m2,建设加油棚1座,建筑面积为550m2。设置地下油罐区一座,埋设5个30m3的油罐(其中2个0#柴油,2个93#汽油和1个97#汽油),根据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总容积为120m3,油罐的充装系数为90%。计划日销售量为55t/d,则年销售量将达20075吨。 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所编制的《广州白云区江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11月7日取得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白云区江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府环保建字[2013]235号)。 2017年12月7日取得广州市建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区江人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环)环监(2017)第(1129E01)号)】。 二、工程变更情况 原设计6台6枪式加油机,现更改为9台4枪式加油机,总枪数为36枪,与原设计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从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入。 项目所在地属于龙归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管网。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接收、储存和加油时逸出的废气,汽车尾气等。在加油时逸出的挥发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极少,属于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采用地埋式安防储油罐,能保持气罐的恒温,减少烃类物质的排放,加油、卸油采用油气回收,回收率>95%,加强自然通风,储罐装料时采平衡淹没式装料方式,在夏季高温季节时对罐体外露表面采取降温措施,选用优质设备。周界外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mg/m3)。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是机动车、加油机等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范围在60∽80dB(A)之间,建设单通过加强管理,路边种植乔木花草进行绿化,选择低噪音的设备,项目设置的加油机经严格减振、隔音等治理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项目边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标准(南面:昼间≤70dB(A),夜间≤55B(A),其他边界: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日常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环境污染应急措施 加油站场内四周设置环形事故沟,环形事故沟末端连接体积为150m3隔油沉沙事故应急池,防止发生事故性泄露。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环境影响以及验收监测结果 广州市建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区江人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环)环监(2017)第(1129E01)号)】监测结果表明: 1. 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接收、储存和加油时逸出的废气,通过在加油、卸油过程中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油气满足(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储罐装料时采用平衡淹没式装料等方式减少废气产生,废气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mg/m3)。 2. 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加油机等噪声源应经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南边边界: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他三面边界: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池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各类废水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五、总量控制 原环评无总量指标。 六、结论 广州白云区江人加油站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该项目达到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验收小组通过其验收。 七、建议 1. 加强生产过程中各污染防治措施管理。 2.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信息公示公开。 公示期: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广州白云区江人加油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卫庭 联系电话:1360283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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