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友奇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四氯邻二甲苯、980吨邻氨基苯乙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告 一、项目概况 宁夏友奇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四氯邻二甲苯、980吨邻氨基苯乙酮项目位于宁夏精细化工基地,总投资为18003万元,主要建设1000吨/年四氯邻二甲苯生产线、980吨/年邻氨基苯乙酮生产线,配套建设液氯库、原料储罐区和产品仓库。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四氯邻二甲苯1000吨,邻氨基苯乙酮980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废气:针对项目四氯邻二甲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定量的氯化氢气体,建设单位拟采用1级石墨冷却器+3级逆流降膜吸收塔的吸收塔组吸收处理,吸收效率99.95%,处理后排放废气经1座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的氯化氢浓度为5.3mg/m3,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氯邻二甲苯生产过程石油醚回收时会有少量石油醚不凝气产生,该部分不凝气同四氯邻二甲苯生产酸性废气一同经1座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VOCs浓度为52.5mg/m3,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于储罐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预测模式预测可知本项目对企业厂界处空气中VOCs最大贡献值为0.0193mg/m3,HCl最大贡献值为0.0025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企业厂界最高浓度限值VOCs 4.0mg/m3、HCl 0.2mg/m3的要求。NH3最大贡献值为0.0067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企业厂界最高浓度限值NH31.5mg/m3的要求。因此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项目四氯邻二甲苯生产过程不用水,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产生在邻氨基苯乙酮生产线和生活污水。项目邻氨基苯乙酮生产线产生的废水经过“甲醇回收+降温结晶”预处理后,废水中甲醇被蒸发回收,氯化铵被降温结晶分离形成固废,预处理过程所得蒸发冷凝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微量邻氨基苯乙酮和甲醇,送至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废水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企业先期建设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氧化+水解酸化+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化学合成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中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四氯邻二甲苯生产废液、邻氨基苯苯乙酮生产线废液、废催化剂、废盐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按危险废物处置,临时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外运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生产车间、产品仓库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地面硬化;地沟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结构;储罐区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地面硬化,围堰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结构,项目液氯库为全封闭仓库,液氯库房屋采用全部抗腐蚀行混凝土结构,地面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结构,液氯库四周四周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0.2m。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减少及控制本项目区域内的液体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综上,本项目在各污染物产生环节均采取了合理的防治措施,经防治措施防治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符合我国清洁生产要求,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及设计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友奇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总 联系电话:13948345629 地址:宁夏精细化工基地 环评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95058812 电子邮件:252519169@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1911室 五、全本索取方式及公告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宁夏友奇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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