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reamin_XJ4tI 于 2017-12-26 10:39 编辑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中有关规定,项目于2017年11月15日竣工,经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云县爱华镇永胜村委会老茶房村民小组,总用地面积14670m2,总建筑面积1319.45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0吨炸药储存库1座,建筑面积为114.6m2;新建10吨炸药储存库1座,建筑面积为86.7m2;新建20万发雷管储存库1座,建筑面积114.6m2;新建10万发雷管储存库1座,建筑面积47.5m2;230m3高位消防水池1个;新建办公及值班用房2幢,建筑面积为151.8m2;实施给排水、供电、安防工程(监控)、大门、犬舍、岗哨、围墙、场地硬化、进库道路、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等附属设施建设。 二、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意见提出的“三废一噪、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做到了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目前各项目环保措施和投资已基本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措施“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总体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意见的要求,环保设施、投资落实到位,环保设施总体有效,减轻了项目建设、运行带来的生态破坏和污染影响。项目建设未降低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功能,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工程环保设施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公示期限:2017.12.26~2018.1.16
临沧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县分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