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7日汕头市潮阳区谷饶联丰定型厂组织召开汕头市潮阳区谷饶联丰定型厂定型布料、花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汕头市潮阳区谷饶联丰定型厂(建设单位)、汕头市中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措施施工单位)、东莞华丰泰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措施施工单位)、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单位)、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等代表,并特邀2名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穗环〔2017〕145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自公示之日起30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39688988 通讯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大坑村下浦洋路段 邮编:5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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