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碳质板岩矿年开采10万吨炭质板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碳质板岩矿年开采10万吨炭质板岩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碳质板岩矿年开采10万吨炭质板岩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碳质板岩矿位于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村,矿山地理坐标:东经110°29′00″~110°29′20″,北纬27°35′54″~27°35′41″。本项目由4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山面积为0.0751km2,开采标高+818m~+680m,为露天开采炭质板岩矿,保有资源储量(122b)125.6万吨,建设规模1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约12.2年。采矿工艺为剥离覆层、挖掘,不需选矿和破碎,直接原矿装载、公路运输方式外售。建设内容包括采场、排土场、废水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机械噪声、施工扬尘控制不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废水排放不当对地表水的影响及固体废弃物随意堆放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采矿噪声、扬尘控制不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生活污水排放不当对地表水的影响,生产废水处理不当或直接外排对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运输噪声、扬尘控制不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废弃渣土的堆存占用土地,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露天开采破坏植被、山体,可能造成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控:对矿区进场道路的硬化;加强道路的洒水抑尘;对采出的矿石及剥离的表土、弃渣进行洒水,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控:进行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隔油沉淀后,用于周边菜地作农家肥,不外排。 生产废水进行集中收集,经中和、沉淀、过滤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部分回用于矿山及道路洒水抑尘。 3、噪声防控: 选用低噪声采矿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运输管理,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及运输时间段,晚上不运输。 4、固体废物 采出的废石回填采空区,表土用于矿山复垦,多余弃渣在排土场合理堆存;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保护 加强水土保持,严格按照水保方案的要求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将剥离的表土单独存放,用于复垦绿化。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区域规划要求,选址可行,项目总平布置合理。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和安全操作规范,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到环保“三同时”,确保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合理处置,在加强监控、严格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评结论的意见与建议;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补充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与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 单位名称: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碳质板岩矿 联 系 人:唐总 联系电话:18797560941 单位名称: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28905444 电子邮箱:3818788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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