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原种猪繁育推广中心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拟通过公示实现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中。目前该项目环评报告初稿已由评价单位完成,因此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云南省原种猪繁育推广中心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云南省原种猪繁育推广中心 ·建设地点:位于马龙县旧县街道办与马鸣乡之间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235334.51m2(353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繁育区、隔离区、资源再利用基地(废水处理系统和有机肥加工车间)、办公管理区四个功能区,总建筑面积41218m2,分为两个地块建设:地块一建筑面积35119m2,建设繁育区(包括繁育舍、保育舍和培育舍)、隔离区、资源再利用基地(废水处理系统)、管理办公区;地块二建筑面积3779m2,建设资源再利用基地的有机肥加工车间。项目建成后,基础母猪存栏3000头,总存栏约25000头,每年可售出种猪约5000头,育肥猪约15000头,饲养品种主要为长白、大白、杜洛克猪。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拟采取措施有: 施工期: 影响:①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 ②废气:主要是地面的扬尘,装修废气以及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 ③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④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废气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⑤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土石方开挖,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以及开挖使地表土松散,在大雨或暴雨天气下受地表径流的冲刷作用而发生水土流失。 措施:建设文明标准化的施工工地,建筑施工过程采用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挡,优先建好进场道路,采取道路硬化措施,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经常洒水,不设置混凝土拌合场地或拌合站;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尽可能的减少交通运输噪声的影响。 运营期: ①优化饲料:猪只饲料优化配比,在基础日粮中适量添加合成氨基酸,相应降低饲料中粗蛋白质含量,可减少粪便中氮的含量,根据相关研究,每降低1%日粮粗蛋白水平,粪尿氨气释放量可下降10%~12.5%; ②猪粪日产日清:圈舍内猪粪日产日清,干粪收集率达到70%,及时清理猪粪送至粪便贮存池,并及时外运堆肥; ③强化猪舍消毒措施:拟建项目每周使用0.3%~0.5%过氧乙酸喷雾带猪消毒1次;整栏换舍后猪舍彻底清扫并冲洗后,使用灭菌灵喷洒消毒,间隔1天后重复进行一次;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大消毒,用3%-4%的火碱溶液喷洒地面;运输猪和饲料的车辆,装运前后必须用灭菌灵喷雾消毒; ④喷除臭剂:喷洒使用生物型除臭剂,每周对带猪圈舍、污水处理系统及猪粪发酵处理区除臭一次,利用生物菌剂可以消耗氨气、硫化氢等臭气分子的特性,降低空气中的臭气浓度; ⑤加强绿化:在拟建场区内各圈舍间、场内道路两旁及场区空地布置绿化,点、线、面结合。在场区围墙外种植乔木和灌木混合林带,高大乔木种植1~2排,选择芳香型木本植物,如香柚、榆树等。项目西侧及北侧场界以种植高大乔木为主。生产区周围采用绿篱植物小叶杨树、松树、榆树、丁香、榆叶等与草地结合。 ②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猪尿、猪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本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固液分离+加药初沉+厌氧(USR)+一级A/O+电化学+二级AO+化学氧化+消毒”工艺)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云南山地牧业科技示范园区的牧草种植基牧草灌溉。 ③固体废弃物:猪粪、病死猪、分娩废物经无害化处理后运往有机肥生产车间生产有机肥;生活垃圾袋装化、集中收集不外排,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医疗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弃的生物除臭剂空桶及生物除臭器替换的膜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 ④噪声:高噪声设备如水泵距离厂界较近,应采用封闭处理,摆放在室内;饲养人员应合理喂食,在正常喂食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猪只饮食、饮水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同时减少人为的骚扰、驱赶;猪舍及污水处理泵合理布局,远离厂界,墙壁及种植区绿化降噪;猪只出栏期间会产生突发性叫声,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具有偶然性和间断性,影响短暂,应安排在白天,且避免午休时间,尽量采取赶猪上车。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不降低当地环境功能的原则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质量及主要关心点环境影响很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严格进行环境管理,认真落实设计和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保证项目内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条件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建设项目可行。 (四)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省原种猪繁育推广中心 联系人:李培 联系电话:1588707895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师 电话:0371-22619699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2)将意见传真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3)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4)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期起10内 云南省原种猪繁育推广中心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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